受文者:臺南市立白河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8 年 1 月 10 日
發文字號:府族客字第 1080077767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主旨:檢送「臺南市 107 年度客語能力認證獎勵申請須知」,請貴機關(校)通過 107 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者,於 108 年 1 月 20 日前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為推廣客家語言,鼓勵市民參與客語能力認證,提升本市市民客語能力,前訂頒「臺南市 107 年度客語能力認證獎勵計畫」,凡設籍於本市並通過 107 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各級別考試合格者,即可申請獎勵,相關獎勵申請須知及申請表件,請至本府民族事務委員會官網最新消息查詢及下載( http://web.tainan.gov.tw/nation/)。
link to http://course.tn.edu.tw/school.aspx?sch=114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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