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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國中教育儲蓄戶

學校簡介 / 2020-09-07 / 點閱數: 1432

白河國中學校教育儲戶匯款資訊

  學校統一編號: 71806506 
教儲戶戶名: 臺南市立白河國民中學教育儲蓄戶 
銀行代碼: 541 
分行代碼: 0019
代理公庫金融機構名稱(分行): 臺南市白河區農會(本會) 
教儲戶帳號: 54101040096026 
執行規定經校務會議通過日期: 2017/02/10 
勸募許可文號: 南市教安(一)字第 1031106391 號 
許可日期: 2014/11/28 

 


臺南市立白河國民中學教育儲蓄戶執行規定

本校 106年 2 月 10 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壹、依據:

一、各級學校扶助學生就學勸募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

二、各級學校扶助學生就學勸募許可申請辦法。

三、各級學校教育儲蓄戶管理小組組成及運作辦法。

貳、勸募目的:

一、為扶助本校經濟弱勢之在學學生,特設置教育儲蓄戶(以下簡稱教儲戶),專款補助,使學生順利就學。

二、在嚴謹透明的動支程序下,善用社會各界捐款,確實幫助需要幫助的學生。

參、勸募方式:

一、於教育部教儲戶網站辦理全國公開勸募。

二、捐款流程:

(一)採匯款方式:捐款人填寫捐款意願書→匯款至本校教儲戶→3-5 個工作天後於教育部教儲戶網站查詢捐款是否成功→學校開立收據寄發捐款人。

(二)採現金或支票方式:由捐款人以現金或支票交付捐款→學校開立收據交(寄)捐款人收執。

肆、經費存管:

勸募所得金錢應儲存於本校在公庫金融機構開設之教儲戶,勸募所得金錢及孳息得不斷滾存,專款專用於經濟弱勢學生之就學補助。

伍、組織與職掌:

一、組織:

()為辦理教儲戶之收支、保管及運用,成立教儲戶管理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置委員九人,由校長,家長會代表人、社區公正人士人、相關領域專家學者一人,教職員人組成之,其中校外代表及任一性別委員人數,均不得少於委員總人數三分之一。本小組由校長兼任召集人,其中除家長會代表由家長委員會推薦外,其餘委員由校長聘(派)兼之。

()本小組委員為無給職,委員任期一年,期滿得續聘()之,委員於任期中因故無法執行職務或有不適當之行為者,由校長解聘之;其缺額應依前項規定,由校長遴聘委員補足其任期。

()本小組置執行秘書一人,由召集人就學校教職員或委員派()兼之,承召集人之命,處理本小組運作各項事務。

()本小組每學期至少定期召開會議一次;召集人或半數以上委員認為有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本小組會議由召集人召集並擔任主席,召集人因故不能出席時,應指定委員一人代理之。

()委員應親自出席本小組會議,不得委託他人出席。本小組開會時應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始得開會,並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

二、本小組職掌:

()經濟弱勢學生之認定。

()教儲戶支用於補助案件之審查。

()教儲戶收支、保管及運用之審查。

()教儲戶結束後清算之審查。

()依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辦理公開徵信事項之審查。

()其他有關勸募及管理事項。

陸、補助對象:

教儲戶限補助家庭狀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致無法順利接受學校教育的本校在學學生(以下簡稱個案學生):

一、低收入戶。

二、中低收入戶。

三、家庭突遭變故。

四、因其他特殊狀況造成家庭經濟困難。

柒、補助經費用途:

一、教儲戶補助經費限用於本校在學個案學生之下列項目:

(一) 代收代辦費。

(二) 餐費(含早餐、午餐、晚餐)。

(三) 教育相關之生活費用。

二、不得用於與經濟弱勢學生就學無關之支出(例如:急難救助,應依公益勸募條例規定申請勸募)

三、捐款人有指定對象或用途者,應依其指定對象或用途之需求項目支用,惟不得違反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

四、前項指定對象轉出本校後,原捐款仍有賸餘者,得將勸募所得移轉轉入學校教儲戶繼續執行,但轉入學校無申辦教儲戶者,應報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核准後,依本條例所定扶助經濟弱勢學生之目的,補助其他學生。

五、前項指定對象於本校畢業後,原捐款仍有賸餘且捐款人未指定由原指定對象繼續支用者,應報教育局核准後,依本條例所定扶助經濟弱勢學生之目的,補助其他學生。但捐款人指定由原指定對象繼續支用者,得將勸募所得移轉其他學校教育儲蓄戶繼續執行。

捌、補助基準:

一、個案學生已接受其他經費補助者,不再重複補助;但其他經費補助仍無法解決其困難者,得視情況再酌予補助。

二、低、中低收入戶學生申請早、晚餐、教育生活費補助者,應檢附家庭訪問紀錄表,並經本小組審核通過後,再依補助基準撥款補助;惟教儲戶可用額度不足支應時,得酌予調降補助額度。

三、個案學生補助基準如下表:

項次

項目及內容

補助對象

補助金額

1

代收代辦費(教科書書籍費、學生團體保險費)

個案學生

依個案情況核實補助

2

餐費(早、午、晚餐)

個案學生

依個案情況核實補助

3

教育生活費(交通費、學用品、講義教材、制服、運動服、校外教學、畢業旅行、課後輔導、畢業紀念冊、校外競賽及團隊訓練等校內就學所需相關費用)

個案學生

依個案情況核實補助

4

教育生活費(跨校辦理課後輔導、校外競賽及團隊訓練等等就學所需相關費用)

個案學生

依個案情況核實補助

玖、經費動支程序及方式:

經本校校長、教職員工或家長反應需要協助之個案學生,得提出書面申請,審核前得視需求進行家庭訪問並填寫訪視紀錄表,經本小組審核通過後撥款補助。

拾、公開徵信

一、本校應於教育部教儲戶網站公告下列資料,以為公開徵信:

(一)定期刊登捐贈人之基本資料(捐贈者名稱或姓名、捐贈金額、捐贈年月及捐贈用途、收據編號)及辦理情形。

(二)每月應於教育部指定之網站,公告教儲戶之經費收支明細。

(三)每年一月三十一日前,應將前一年度教儲戶收支報告及結餘留用情形,報教育局備查,並公告於教育部指定之網站。

二、公告之內容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拾壹、預期效益:

一、補助個案學生學雜費及代收代辦費,使其安心就學,努力上進。

二、補助個案學生餐費,讓其能與其他學生共享餐點,感受社會溫馨。

三、補助個案學生教育相關之生活費用,讓其感受社會各界的溫暖。

拾貳、捐款人之褒獎:

捐款人(單位)一次或當年度累積捐款金額達六萬元以上者,得報教育局申請頒發臺南市政府感謝狀。

拾參、其他相關事項:

教儲戶補助款項係以協助經濟弱勢學生安心就學為主,並由學校代為繳交為原則。

 

拾肆、本執行規定訂定及修正時,應經校務會議通過並報教育局核准後實施。


詳細內容請參閱本校建置於教育部推動學校教育儲蓄戶網站 https://www.edusave.edu.tw/school/school_account.aspx?school_sn=3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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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國中課程計畫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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