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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教學組長 - 教務處公告 | 2025-12-17 | 點閱數: 16

壹、依據:臺南市 114 學年度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

貳、實施目的

  • 鼓勵學生了解在地的環境、歷史故事與特色,認同自己的家鄉,並具有介紹、行銷的能力。
  • 結合本市母語月活動,增進親子母語共學,相互學習與成長,促進本土教育向下札根及深化之成效。
  • 透過競賽活動,增進學生對本市轄域各區的認識,進而帶動家鄉遊學風氣。
  • 推動臺南市在地化與國際化雙軌教育並進之理念,延續本土精緻教育精神與實際之成效。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麻豆區培文國小

伍、實施對象:本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在籍學生。

陸、比賽組別及主題

語  別

組 別

主 題 內 容

臺灣台語

國 小

以本土教育為實施範疇,進行本市轄域內各歷史及文化園區(如:赤崁、孔廟、總爺、蕭壟…等);國、市定古蹟(如:南鯤鯓代天府、原臺南水道…等);國家風景區(如:雲嘉南、西拉雅…等);文化活動(如:學甲上白礁謁祖、東山迎佛祖…等);在地產業(如:菁寮無米樂、學甲虱目魚…等);美食介紹(如:鱔魚意麵、棺材板…等);各遊學路線,以及各校校園、學區、行政區內具特色之自然環境或人文歷史景點導覽,適時運用特色語言解說,導入多元語言介紹臺南特色。

國 中

臺灣客語

國 小

國 中

英語

國 小

國 中

越南語

國 小

國 中

柒、比賽規定

 一、交件數量:

  • 國小 12 班以下的學校自由參加, 13 班以上的學校至少擇一組參加。
  • 國中部分, 9 班以下自由參加, 10 班以上學校送 1~3 件作品, 30 班以上學校送 2~6 件作品。
  • 作品不允許跨校學生共同創作,但考量剪輯、後製需要專業素養,教師部分允許跨校指導。

  二、依組別及主題,錄製一段 3-6 分鐘的影片,影片需上傳至 Youtube ,並設定為不公開,再複製作品影片檔網址於教育局線上填報系統 22167 。

 

Pdf檔(核章、簽名)

Word

報名表

ˇ

作品版權聲明書

ˇ

作品說明表

ˇ

ˇ

肖像權使用同意書

ˇ

作品影片檔

影片上傳 Youtube ,設定為不公開,並將網址複製填上報名表與教育局線上填報系統

  三、相關規格:

  • 如能使用臺灣台語、臺灣客語、英語、越南語呈現字幕者,斟酌加分(採外加分數)。
  • 片長:嚴格規範 3-6 分鐘(包含片頭與片尾),不足或超過皆以扣分處理。
  • 拍攝工具:不限。

   四、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評分比重

語言流暢度

1. 對語言的運用是否能精熟、自然呈現。

2. 發音、詞彙的正確性。

50%

主題性

  1. 符合主題內容
  2. 與臺南文化、景點…等之結合程度

30%

創意

  1. 腳本撰寫。
  2. 情節設計。

20%

捌、報名

  一、報名日期:自 114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一)起至 114 年 12 月 26 日(星期五)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方式:

   (一)依組別及主題,錄製一段 3-6 分鐘的影片,影片需上傳至 Youtube ,設定為不公開,並將網址複製填上報名表與教育局線上填報系統

   (二)報名表(附件一)、作品版權聲明書(附件二)、作品說明表(附件三)、肖像權使用同意書(附件四)於114年 12 月 26 日(星期五)前掃描上傳至教育局線上填報系統 22167 。

   (三)每件作品參賽者以 1-3 人為限,不允許跨校報名。

   (四)報名表各欄位均須填寫清楚,未填寫清楚,不予受理;填寫不實如經舉發查證屬實,一律
   不予計分。若已公布等第者,則取消其等第,並追回獎狀、獎品。

玖、各組錄取名額及獎勵:

獎項

名額

獎勵

總獎金

備註

第 1 名

1

每位參賽者及指導老師

獎狀 1 張

3000元獎金

  1. 錄取名額得依實際參選作品數量及素質,斟酌增減。
  2. 各組作品若未達水準,得以「從缺」處理。
  3. 各組懸缺獎項得移作他組增額獎勵。

第 2 名

2

每位參賽者及指導老師

獎狀 1 張

2000元獎金

第 3 名

3

每位參賽者及指導老師

獎狀 1 張

1000元獎金

佳作

若干

每位參賽者及指導老師

獎狀 1 張

一、各組別若交件作品未達 10 件者,得依評審建議計列名次。

二、獲獎作品,授權臺南市政府出版專輯及於本土教育成果發表會公開播放,供所屬公、私立各級學校教師及學生基於教學與研究之目的無償使用。

  三、參加作品指導教師獎勵:

   (一)每件作品之指導教師以 2 名為限,指導教師中至少一位需與學生為同校

   (二)指導學生作品獲第 1 、 2 、 3 名之市立學校教師,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

         懲案件作業規定」給予獎勵。本市編制內之指導人員及長期代課或代理教師一併由學校敘

         獎。非本市編制內短代等指導人員由本局製發獎狀表揚鼓勵,請務必於報名時寫清楚。

   (三)國立及私立學校指導學生作品榮獲第 1 、 2 、 3 名之教師,由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頒發獎狀,

         並由學校視情況自行獎勵(含敘獎)。

   (四)同一教師指導學生分獲單一或各組多名次時,每組以最高獎勵一次為限。

 拾、經費來源:由教育部補助本市本土教育項下支應,概算表如附件六。

 拾壹、承辦學校獎勵: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附表辦理獎勵,
       本局業務承辦人視辦理成果簽核。

 拾貳、本計畫經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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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中課程計畫

link to http://course.tn.edu.tw/school.aspx?sch=114535 \
link to http://course.tn.edu.tw/school.aspx?sch=114535 \

文章類別

跑馬燈區塊

https%3A%2F%2Fwww.bhjh.tn.edu.tw%2Fmodules%2Ftadnews%2Findex.php%3Fnsn%3D6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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