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4 年 4 月 16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一)字第 1140578059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主旨:檢送 114 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成立本土文化社團實施計畫」1 份,請各校踴躍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4 月 15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45802168 號函辦理。
二、旨案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成立本土文化社團,辦理期程自 114 年 8 月 1 日至 115 年 7 月 31 日止,所需經費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業務費臚列項目編列,以經常門為限,專款專用,每校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新臺幣 6 萬元。
三、申請作業期程及注意事項:
(一)申請期程:旨案請各校於 114 年 5 月 9 日(星期五)前將計畫申請書(附件 2 )以掛號寄至本局課程發展科陳蔚平教師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以利初審作業。
(二)為利了解本土文化社團推動及運作內容,請務必依計畫運作之社團,於計畫申請書(參、課程設計),選填類別並填寫項目,如歌仔戲或布袋戲,並請於計畫撰擬時,明列社團的學期課程大綱。
(三)注意事項:未依規定辦理或計畫未完備者,不予受理。
link to http://course.tn.edu.tw/school.aspx?sch=114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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