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業經該部於本(112)年 5 月 31 日以衛授疾字第 1120100754 號公告修正案,併請轉知所屬附設幼兒園,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6 月 2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20074024 號函辦理。
link to http://course.tn.edu.tw/school.aspx?sch=114535 \
link to http://course.tn.edu.tw/school.aspx?sch=114535 \